《关于补充完善〈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激励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于2023年5月8日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6月8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行政二号楼1005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jr2015@126.com。
联系人:楼海坚;联系电话:0579-85507980。
义乌市金融办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