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规范律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根据《《兰溪市关于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兰政办发〔2023〕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anxi.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兰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兰溪市兰花路721号),邮编:321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lxsfjgf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 联系人:屈杏娜 联系电话:0579-89029866 附件:1.《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兰溪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兰溪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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