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路桥区推动二手车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3年11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的,将意见寄至:台州市路桥区邮电路1号台州市路桥区商务局,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的,请来电0576-82446041。 路桥区推动二手车行业发展相关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搞活二手车流通,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充分释放二手车消费潜力,促进二手车行业规范化、健康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助力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结合路桥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快培育二手车经销企业 对当年首次纳统的二手车经销企业,纳统当年销售额每实现1000万元,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与市级相关政策可同时享受)。 二、扶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发展 对为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二手车提供查验、评估、过户等车管服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当年服务的经销类二手车的总销售额每实现5000万元,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开展二手车促销 纳统的二手车经销企业享有参与汽车类促消费活动资格。 四、附则 (一)本政策支持的对象是指在路桥区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且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联合惩戒目录的企业、行业中介组织或相关单位。 (二)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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