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司法局关于《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规范我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统筹发展与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起草了《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办法》要求,市司法局对草案送审稿进行统一审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草案送审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邮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立法处,邮编:321017。    

2.电子邮箱地址:jhzffzb@126.com。

3.联系电话:8245600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

    

特此公告。  

附件1: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doc

附件2:关于《金华市租赁厂房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8日


征集部门:金华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11-08 截止日期:202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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