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根据各起草或者执行单位的申报、梳理,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司法局雷涛处。
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府前西路2号三楼
联系人:雷涛,13967051539。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景宁畲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11月8日
关于公开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已于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此期间,无意见反馈。
特此说明。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