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养老服务体系产业发展,规范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和引导撬动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71号)、《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丽政办发〔2023〕23号)、《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评估与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丽民〔2022〕84号)等文件精神,景宁县民政局牵头拟定《景宁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补助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联系人: 夏骏 联系电话:0578-5085714 邮寄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39号 邮 箱:176018044@qq.com 传 真:0578-5091667 附件:《景宁县关于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资金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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