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苍政发〔2023〕11 号)作修改。现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胡书昶(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8898574,电子邮箱:362376575@qq.com。 附件:《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网站征求意见)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