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苍政发〔2023〕11 号)作修改。现将《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等方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8日。 联系人:胡书昶(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577-68898574,电子邮箱:362376575@qq.com。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附件:《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5日
(网站征求意见)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docx 关于公开征求《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苍南县宗祠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 关于《苍南县宗祠建设审批暂行办法》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