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结束】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动,为了保障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对《景宁畲族自治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景政发〔2020〕11号)中经济作物补偿标准进行部分修改,现将内容(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因我县一批重点项目马上启动,为顺利地推进项目落地,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28日。

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反映意见和建议。

1、联系人:王宁,电话:515239

2、电子邮箱:531023779@qq.com

3、通讯地址:红星街道复兴西路35号,邮编:323500。

附件1:景宁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经济作物补偿标准.doc

起草说明:起草说明.docx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8日

征集部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1-28 截止日期: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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