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3〕8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等文件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现已完成《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4日。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50780。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12楼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12008室,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 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doc 《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起草说明和解读.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3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