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 〔2023〕81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浙环便函〔2023〕137号)等文件要求,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现已完成《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4日。

1.通过电话方式,电话:0578-6050780。

2.通过信函方式,寄送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公共服务中心12楼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12008室,邮编323800。

附件: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征求意见稿)

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doc

《庆元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起草说明和解读.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庆元分局

                              2023年11月3日

征集部门:庆元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03 截止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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