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为贯彻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加快推进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指导意见》(浙价资〔2015〕252 号)和《关于确定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污水处理费计价方式的通知》(嘉发改[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3日

联系人:张中明

联系电话:0573-86022923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路128号

邮编:314000

附件:1.《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日

《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加快推进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指导意见》(浙价资〔2015〕252 号)和《关于确定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污水处理费计价方式的通知》(嘉发改[2021]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发改局与周边县市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参考和吸收了他们的意见建议和经验做法后,会同县财政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盐分局、县住建局进行会商,结合海盐实际,起草了《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

三、议题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的实施范围、多因子复合收费种类、收费基准值、分档值、浮动标准、污染因子的检测等内容。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02 截止日期:2023-12-0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姓      名:
手机号:
手机号码:*
手机验证码:*获取验证码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