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和定价程序的规定,经成本监审,拟从2022年秋季开学起对我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幼儿园级别在原收费标准上提高100元/月,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如对上述拟调整的收费标准有异议或意见,请电话或电邮反馈我局金融和价格收费管理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6日。电话:4475107;邮箱:dsjg@sohu.com。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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