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森林防火,依法惩处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情火灾行为,提高森林防火群防群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开,广泛征求意见,望广大社会公众多提宝贵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 11月7 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火科。 联系人:周加全 联系电话:13587199578 邮寄地址:鹤溪中路41号 附件:《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森林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