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浙政发〔2007〕50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区域调整的通知》(诸政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7日; 联系人:郭铁锋,联系电话:87263075; 通信地址:诸暨市高湖路66号; 附件:1.起草说明.docx 2.《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