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采纳》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第12条规定,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网上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从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504126581@qq.com,联系人:拱墅区卫生健康局健康城市建设指导中心宋亚琴,联系电话:0571-89507981。 杭州市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5日
关于做好2023年拱墅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1025(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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