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龙港市鳌江四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版)》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鳌江四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31025日至20231124日。

二、联系方式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F

  联系电话: (0577) 68685885

 

龙港市鳌江四桥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区块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1025


征集部门: 龙港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5 截止日期: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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