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征集日期: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0575-82925886,电子邮件:511529369@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上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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