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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定海区国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及新材料渔船“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降低海洋捕捞强度,修复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有效降低海洋渔船安全生产风险,推动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定海实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定海区国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及新材料渔船“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定海区农业农村局。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定海区晓峰路66号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17室(邮编316000)。

2.通过浙政钉将意见发至:定海区农业农村局张琪。

通信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晓峰路66号定海区农业农村局217室(邮编316000)。

联系人:区渔政渔港站 张琪,电话:2551262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快定海区国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及新材料渔船“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舟山市定海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定海区国内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及新材料渔船“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定海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25 截止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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