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打造与当前上虞经济发展实际相匹配的城市管理格局,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加速提档,不断提升城市面貌品质品位,我局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关于调整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征求意见:2023年10月19日-10月30日 联系人:丁一 联系电话:15157572367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1000号 附件: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并公布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docx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