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体育领域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规定,省体育局起草了《浙江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大厦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1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061271; 电子邮箱:styjzcfgc2023@163.com。 附件:浙江省体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浙江省体育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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