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湿地分级管理、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湿地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进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新阶段。龙泉市林业局森林资源总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龙泉市实际,特制定《公布龙泉市第二批湿地保护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文件见附件)。 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反馈至我中心。电话:7123569;邮箱:948080300@qq.com;地址:龙泉市剑川大道558号;邮编:323799。 征求意见时间段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7日,共7个工作日,感谢广大群众对我们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龙泉市湿地保护名录(第二批).docx
龙泉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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