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1〕57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电话方式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信函邮寄至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1楼,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收,邮政编码:323000。

传真:0578-2091240

电子邮箱:here.81@163.com

电话:0578-2091217

感谢各界人士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关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发布日期:2023-10-17 截止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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