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补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龙港市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试行)》《龙港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暂行办法(试行)》《龙港市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修订版)》 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已组织相关部门对《龙港市龙金大道东河段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现将该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在征求意见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二、联系方式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港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心 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4F 联系电话: (0577) 68685885 龙港市龙金大道东河段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龙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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