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于2023年5月10日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anxi.gov.cn/art/2023/5/10/art_1229288880_47995.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5月19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 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均已吸收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星辰路1号,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邮编3211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zjlxfgc1952@163.com。
联系人:童珂 联系电话:0579-89011956
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