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公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0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征集部门:平湖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11 截止日期: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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