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城南镇林岙等五村、石桥头镇洞桥等三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意见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湖漫库区生态搬迁和环境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城南镇林岙等五村、石桥头镇洞桥等三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了论证,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被补偿人如对《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应如实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0月11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市湖漫库区生态搬迁和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平街道石夫人路1617号,联系电话:0576-81633017;城南镇人民政府城村两改办公室:城南镇下许路518号,联系电话:0576-86267769;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石桥头镇龙岗路98号,联系电话:0576-86350298。


附件:城南镇林岙等五村、石桥头镇洞桥等三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

城南镇林岙等五村、石桥头镇洞桥等三村房屋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征集部门:温岭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0-10 截止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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