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于2023年4月22日在义乌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地址:江东中路369号),邮编:322000
2、通过电话联系,0579-89980106或89980187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
联系人:陈 芳 联系电话:0579-89980106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