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3号)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完成起草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温州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也可在线填写提交。

  联系人:赵亦武;

  联系电话:0577-883673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5号;

  电子邮箱:421388693@qq.com。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2、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温州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0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10-10 截止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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