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秩序,优化工作程序,现结合《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教基〔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实际,草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义乌市教育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5543764@163.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2345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丁靓 联系电话:85410842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的起草说明.doc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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