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社区物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嵊政办〔2021〕56号)和《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22〕97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市住建局起草了《嵊州市物业合同(示范文本)》,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书面反馈至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方便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16日 联系人:郦剑 联系电话:0575-83331916 通讯地址: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兴路208号 《嵊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docx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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