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和《浙江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与审核办法(试行)》(浙自然资规〔2021〕3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2〕299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审核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81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县土地征收工作,青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青田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专家、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公示期限: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7日 联系电话:0578-6033877 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 附: 青田县2023年第二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pdf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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