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遂政办发〔2023〕3 号)和《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8月31日前制定的遂昌县发改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起草了《遂昌县发改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发改局。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院新区新城大厦A幢遂昌县发改局办公室 邮编:323300 联系人:何 伟 电话:0578-8528667
遂昌县发改局 2023年9月25日
遂昌县发改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遂政办发〔2023〕3 号)和《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3年8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列入《遂昌县发改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遂昌县发改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职能划转至遂昌县医保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遂昌县发改局废止或宣布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遂昌县发改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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