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宁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精神,制订了《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海宁市司法局。

公示日期:2023年9月24日至10月24日

联系人:应志平

联系电话: 0573-87679672

联系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67号

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司法局

2023年9月24日


附件:《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相关链接:关于对《公开征求海宁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征集期间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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