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以及确保配套设施的良好运营及管理,积极推动打造“15分钟社区婴育服务圈”,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403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044578573@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25811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 联系人:王无瑕 联系电话:0579-85258122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1日 附件:1. 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 关于起草《义乌市社区配套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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