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救助人群覆盖面,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推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助〔2021〕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等精神,拟制定印发《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的通知》。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9日,各界人士可通过来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郑晓莉 电子邮箱:512152789@qq.com 来信请寄:文成县大峃镇行政审批中心8楼804室 联系电话:0577-67703325,传真:0577-67862060 特此公告 文成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助〔2021〕72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扶特殊群体推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2〕6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文成县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超过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该标准自2023年X月X日起执行。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3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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