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系列政策法规精神,促进我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部发〔2020〕34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2〕13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三部门《关于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补充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绍兴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8日 联系电话:0575-85738511 传真:0575-85738513(请注明意见反馈) 电子邮件:sxstyjrswj@163.com 通讯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10楼1005室,邮编:312000。 绍兴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09.19(附件).wps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