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松阳县经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跑出中国式现代化山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加速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该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809078/0578-8059985,联系人:陈昕薇。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0578-8809078/0578-8059985),并在信封上备注“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5694174@qq.com。 附件: 《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9日 【已结束 反馈结果】关于《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2023年9月20日—10月19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1条,采纳1条。《松阳县关于加快建筑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后不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