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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高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丽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丽水山居”高质量绿色发展若干意见》(丽政发〔2022〕31 号)等相关精神。依托我县传统村落资源禀赋和古县宋韵的文化肌底,着力推动我县民宿经济集聚化、精品化、规范化发展,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体系完整、特色鲜明的古村民宿产业新格局。我单位结合实际,起草了《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16日为止。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致电0578-8819670乡村产业发展中心;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乡村产业发展中心收。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plp313776420@qq.com。

附件:

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5日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意见建议的反馈结果

2023年9月16日至2023年10月16日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栏发布《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受到社会各界的意见0条,采纳0条。《松阳县古村民宿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修改后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6日


征集部门:松阳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3-09-15 截止日期: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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