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结果反馈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将江山市324省道蔡家至319省道双龙公路工程项目征求意见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发送至江山市城中路8号416号办公室;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联系人: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先生,联系电话:0570-4051563。
项目概况
1、事项名称:江山市324省道蔡家至319省道双龙公路工程项目
2、业主单位:江山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实施单位: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4、基本概况:本次双龙公路工程将建设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主线宽约30米,全长约1.6公里。按照江山港规划三级航道标准,新建跨江桥一座,满足净高不少于7米,净宽单向通航55米,双向通航110米。配套建设交通设施及沿线设施(含给排水、交通设施、综合管线、绿化景观、电力通信、燃气、给水、照明设施、桥下空间利用等),恢复周边相关基础设施等。实施位置附图如下:

《江山市324省道蔡家至319省道双龙公路工程项目》起草说明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一)实施本项目,关系到我市城市疏堵保畅、优化路网结构、加快推进三省边际中心县城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显著增强城东新城和城南新城片区之间的联动,为周边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交通出行。
(二)随着城东新城人民医院等项目的有序开发,及在虎山大桥饱和的预期下,实施建设本项目将具有很好的分流缓解作用,符合我市交通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
(三)实施本项目,既是城市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也是惠民利民富民的实事项目,要将本项目打造具有公共活力的新城核心通道和标志性构筑物。
二、项目决策依据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
(二)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 号);
(三)《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
(四)《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
(五)《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29号);
(六)《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 号);
(七)《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
(八)《衢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
(九)《关于公布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江政办发〔202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