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九条【建设规划】“本市编制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并在产业发展、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富裕等领域专项规划中予以落实。”修改意见:建议调整为“本市编制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并在产业发展、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规划中予以落实。”
采纳。
2.第十八条【土壤污染防治】第三款,“禁止在居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建议修改为“禁止在居住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疗养院等敏感点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敏感点周边已建成的项目,加强污染管控和常规监测,规划实施限期技改、搬迁,不得继续产生土壤污染,并采取相应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等措施消除已有的土壤污染”。
采纳。
3.对湖州市吴兴区中心市区小区与道路交接旁停车位的管理规范问题 举例说:市区益民路菜场附近的一幢楼“广发银行”周围多年来许多小汽车和私家车停在“广发银行”大楼周围,而银行大门口是益民路,路边已设有道路停车位,但是还是有不自觉的驾驶员经常占用人行道路临时或长时间停车!许多市民打12345移车热线要移车,也给交管和城管打过,但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最好多方汇集(广发银行的保安也应该对大楼周边的车辆进行有效的管理)拿出彻底办法。
不采纳。停车位管理问题在2023年市人大立法项目的另一部法规《湖州市车辆停放管理条例》中做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