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渔民减船转产及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渔〔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起草了《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2023年9月14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建议反馈至苍南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4706226。 附件: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苍南县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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