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直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修订起草了《台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认真研究,于9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扫描件)通过“浙政钉”反馈市局执法监察局。 联系人:董骏飞,电话:0576-89063361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8日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求《台州市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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