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放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民政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甬民计〔2014〕30号)、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甬退役军人局发〔2020〕18号)文件规定,拟对不同服役年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并发放。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0年5月2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 63016621,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编码:3153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1.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网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联系人:张凌波,联系电话:63016286)


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22日


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起草的《关于发放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22日至5月29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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