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运营资金管理,促进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规范、健康运营,淳安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修定了《淳安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资金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从2023年2月13日起至4月20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县民政局社会养老科。地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淳安县民政局。联系人:章际华,电话0571-64812306。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