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规定,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2023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3年4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传真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传真号码:89591452,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4楼1401-A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2023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2、附件.xls 3、2023年度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起草说明.doc 4、附图.pdf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89591491) 慈溪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