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浙江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作用,我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于7月26日至8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期间收到相关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1条,建议内容为:将“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修改为“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
对以上建议意见,未予采纳,理由为:
一、今年拟制定出台的政策奖励力度较以往年度已有较大幅度增加。体现在:新增辅导备案100万元奖励,新增报会(或沪深交易所受理)200万元奖励,对自然人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而实缴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进行了全额奖励(原奖励额度为地方财政贡献的85%)。同时,对今年过会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2022年一季度过会的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
二、资本市场政策是在考虑我市财政实力情况下,通过降低企业上市成本,鼓励企业加快上市进程。目前我市还不具备让企业在政策奖励层面实现“零成本”上市的条件。同时,各企业在上市不同阶段、环节的成本也不十分相同,政策无法做到绝对周全。建议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进行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
三、企业上市道阻且长,行则降至。企业一旦上市后,将极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改善资本结构、优化经营状况、吸引优秀人才、提高抗风险能力。为此,我办将在落实政策激励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协助,全力服务好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