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确保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等有关规定,参照《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丽水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丽财预执〔2021〕135 号),结合我县实际,对《云和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云和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邮寄地址:云和县财政局(地址:云和县中山路2号)。 2.联系电话:0578-5122418。 3.在线留言。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6日 征求意见稿(无备注)-云和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doc
云和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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