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学徒奖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支持和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我局起草了《平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学徒奖励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文旅体局公共服务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1226,联系人:朱晨曦。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板块(http://www.pinghu.gov.cn/col/col1229439185/index.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7:30。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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