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司﹝2019﹞45号)、《杭州市富阳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区民政局对截至2023年7月7日以本单位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保留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为更好地发挥公众参与政策制定的作用,今日起向富阳广大市民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8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2746250347@qq.com;
2.通过电话或者传真方式反馈,联系电话0571-63340047,传真0571-63323765(联系人:许逸忠);
3.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春秋南路62号,邮编:311400。
提交意见时,建议留下单位名称、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关于《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docx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