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等经费使用,切实做好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防疫经费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浙江省中央财政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征求意见。

该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刘威 0578-8063523,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邮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邮编32340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459865128@qq.com。

附件:松阳县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1日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松阳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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