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对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白坎区块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白坎区块
2.评估主体单位: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项目实施背景
进一步加强公益性生态墓园的建设和管理,适应殡葬改革发展的最新要求,科学引导公墓建设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县域殡葬改革。
4.项目选址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白坎区块。
5.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白坎区块用地性质属公共建设用地,用地面积14671.9m2,本工程拟建生态公益性公墓,拟建管理用房、简约单穴墓、传统简约双穴墓,公墓整体依山而建,采用台阶状布置,设计标高419.00-450.00m,分级高度1-2.5m,宽度2.5m,不涉及大范围土方开挖;进场道路设计路面宽3m,场地属一般建设项目。
6.建设时间:1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
2、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3、对项目实施的态度;
4、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委托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季日攀 0578-6035902
四、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锦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筑境花园99(99幢215)
联系人:关工 18245377076 邮编:310015
电子邮箱:1397791044@qq.com
五、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来信等方式与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
2.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10日内(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7日),向委托评估单位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